我院拟对学生保险业务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保险公司及保险代理机构参加投标,具体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保险业务经营权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浙交院招[2006-06]
三、采购内容:
1、本次学生保险投标的服务对象为我校2006、2005、2004级学生,人数大约近6000人。
2、保险办理方式:由中标单位派人在学生报到现场设点,学生自愿办理投保。
3、要求提供至少包括的险种:学生平安险、附加意外伤害和疾病住院医疗险。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投标人必须是在杭的保险公司及保险代理机构;
3、投标人近三年经营过同类的保险业务;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等违法犯罪记录。
五、招标安排
1、投标报名
凡符合上述要求且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于2006年8月17日-18日的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携带以下资料到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办公室报名并进行资格预审:
(1)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并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资质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公司业绩介绍(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通过资格预审,在交纳评标资料费及投标保证金后,取得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按人民币500元/每份收取评标资料费。(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
评标资料费及投标保证金,必须现钞交纳
2、投标截止时间:
必须在2006年8月23日下午1:30前将密封的投标书,送达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办公室,逾期为废标。
3、开标和评标
2006年8月23日下午,学院将组织有关人员在学院综合楼五楼会议室进行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六、投标保证金
1、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决标结束后立即退还(不计利息)。
2、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决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了合同,则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保证金收据退还(不计利息)。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未在三个工作日内与学院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
(4)投标过程及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联系人:石老师 朱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481848 88481891
学校监督电话:0571—88481783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0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