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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组织开展实验实训室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信息来源:教务处 发布日期:2023-05-10




为贯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确保校园稳定和广大师生人身安全。5月10日,教务处会同保卫处组织开展实验实训室消防安全培训。教务处副处长钱玮、保卫处张亮老师、各分院实训中心主任及专兼职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参加。

本次培训重点围绕学校相关消防管理制度、台账要求、消防安全知识及消防安全器材使用等方面进行。张亮老师就灭火基础知识、火灾初起的紧急处理、火场自救与逃生常识、常用消防器材使用方法进行了系统讲授,并现场开展便携式灭火器的使用演练。

下一步,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安〔2022〕34 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用高校实验室安全数治平台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99号)等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以安全责任制为主体的实验实训室管理各项措施,结合《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浙交院〔2022〕97号)和工作实际,排查学校实验实训室危险源,做好危险源等级分级分类与统计,切实增强实验实训室管理水平,促进实验实训室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实验实训室管理安全的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体系,健全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实验实训室工作台账记录。(教务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