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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B09-25-11、B09-25-16)资格审核结果及考试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4-07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25312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高校、医院和科研院所2025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公开招聘公告(2025年第一批)》公告要求及有关通知,现就智能控制技术专任教师(长兴校区)B09-25-11、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业专任教师(长兴校区)B09-25-16岗位资格审核结果及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结果及考试安排

岗位名称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

准考证号码

面试地点

面试日期

智能控制技术专任教师(长兴校区)B09-25-11

20251101、20251102、20251103、20251104、20251105、20251106、20251107、20251108、20251109、20251110、20251111、20251112、20251113、20251114、20251115、20251116、20251117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明德培训厅(图书馆二楼东面平台)

2025年4月11日13:30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业专任教师(长兴校区)B09-25-16

20251601、20251602、20251603、20251604、20251605、20251606、20251607、20251608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轨道楼A214

2025年4月11日8:30

二、其他事项

1.请于开考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与抽签,面试前15分钟未到场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当天请将以下材料交至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原件审核后返还):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请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省属事业单位报名表(见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2)大学阶段开始(含大专)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国外学历认证;

3)大学阶段开始(含大专)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与应聘岗位的招聘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考试内容:(1)试讲:试讲内容将发送至考生在报名系统的预留邮箱,建议提前准备PPT课件;(2)面试:试讲完毕,由考官进行相关问题的提问。

考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目前我校所有岗位招聘过程不收取任何考试费,考生如有来校期间往返交通费、食宿费、体检等费用均需自理。考生请从学校西门(杭州市余杭区古墩路1516号)进校。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联系电话:0571-88489311(汪老师);

 0571-88481797(陈老师)

特此通知。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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