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静心读书、人人悦读的校园文化氛围,表彰爱读书爱学习的人,鼓励带动更多的人加入到读书队伍中来。2014年“领航者悦读”系列活动,继续开展“读书之星”和“书香教师”评选,评比细则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书香教师
1.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在学校图书馆借阅图书30册以上的教师读者均可参加评选;
2.言传身教,经常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经常撰写读书笔记、读后感等与师生读者分享;
3.积极参加教师领航者俱乐部组织的相关读书活动。
(二)读书之星
1.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较浓厚的阅读兴趣,能在班级或学校发挥阅读的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读书活动,经常出入图书馆等课外阅读、学习场所,每月阅读的图书至少有1本(以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在图书馆借阅统计为主要依据);
3.善于积累,阅读过程中有边读、边想、边记的好习惯,能将读到的精彩片段、好词好句、名人名言、心得体会等记录下来,有读书笔记摘录本或读书心得本。
二、评选范围
全校所有在籍的学生、在职的教职工。
三、评选程序
2014年12月19日-24日,各部门初评,并报送图信中心;
2014年12月25日-31日,全校复评。
四、评选办法
1.各分院根据评比条件,推荐3名学生读者参加全校书香学生评选。教师读者可根据个人图书借阅和平时阅读情况自愿申报书香教师的评选,也可通过教师领航者俱乐部推荐参加评选。
2.推荐资料报送图书馆3楼办公室,联系人:石建军,电话:850210。
3.根据候选人的资料(阅读数量、阅读笔记等),通过专家评价、网络投票等方式对候选者进行评选。
4.全校共评选若干名“书香学生”和“书香教师”,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备注:读者可自行在图书馆网站查询借阅情况。
查询路径:登录图信中心网站——读者检索——登录妙思文献管理系统首页(读者证号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或教工号)——在“利用统计”栏目查询。
附:1.读书之星、书香教师推荐表
2.学生图书借阅前300名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