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或许因为工作太繁忙,你忘了手中的校园卡还有借阅图书的功能。或许因为生活太琐碎,你忘了书桌或书架上还有从图书馆借的书没有归还。春天到了,让你的读者证和小草一起苏醒吧,抽空带上读者证和所借的书,沐着春天的阳光,走进学校图书馆,带上一本喜欢的书回“家”吧。
活动期间及时归还的超期图书免收超期费,丢失损坏图书免收罚款(原价赔偿),同时每人可获得一次“借1赠1”机会,即借1本书可获赠1册过期刊物,每人最多2册。
学生读者借阅册数由5本增加到15本,期限由1个月延长到2个月。
教工读者借阅册数由15本增加到50本,期限不变(6个月)。
2.自2013年9月1日起,对未及时归还的图书,收取0.1元/天·册的超期费。对损坏丢失的图书收取原价2倍的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