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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首获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免检单位”荣誉称号

2013年09月09日 00:00 点击:[]

本报讯 近日,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125家单位荣获2013年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免检单位”荣誉称号。截止目前,学院已连续第五年顺利通过劳动保障信用等级年审并首次获此殊荣。

为规范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于2005年4月14日经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由浙江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用工安全保护、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劳动保障情况进行稽查,对违法单位依法查处。

近年来,组织人事处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紧紧围绕“创建全国一流高职院校”的总体奋斗目标,牢牢树立“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一贯秉承高标准、高起点的要求,坚持以完善劳动保障机制为主线,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国家和地方各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推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创新,不断强化劳动安全管理,自觉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全省高职院校中率先建立并实施了社会保障诚信管理制度、工资支付审批稽查制度,在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登记、规范用工管理等方面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为学院在“十二五”时期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人才基础。

当前,组织人事处正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统领,结合实际,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今后,组织人事处将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建立杜绝“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统战、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工作的创新管理,以实际行动,确保组织人事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各项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编辑 孟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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